男孩骑小黄车身亡后,其家属已另案起诉ofo,索赔761万余元。
2017年9月15日,国内首起12岁以下儿童骑行共享单车死亡索赔案在静安区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
2018年4月3日,澎湃消息(www.esmo.cn/thepaper7843)记者从静安法院获悉,法院已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网站建设公司,由保险公司赔付男童家属55万余元。家属另案起诉ofo索赔761万余元,目前正在等待开庭。
据澎湃消息此前报道,2017年3月26日下战书新疆人事考试网,11岁的高童(化名)与其他三个小伙伴,分别将已锁上但密码未打乱的ofo共享单车成功开锁,并骑行上路。当日13时37分许四川人事考试,四人骑行至天潼路、曲阜路、浙江北路路口时,高童与司机王某驾驶的号牌为沪D57982大型客车相撞,高童倒地并从该大型客车前侧进入车底遭碾轧,后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2017年7月,高童家属起诉ofo所属的拜客洛克科技有限公司、肇事司机及车辆所属的汽车租赁公司、相干保险公司,要求被告赔偿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866万元,还要求静安法院判令ofo立即收回所有的机械密码锁具,并替换为使用完毕后必须锁住且儿童无法轻易打开的锁具。
在2017年9月15日的庭审中,ofo小黄车公司认为,事故系因监护人平时的安全教育缺失加上对孩子的举动监管疏忽,以及对于未经允许、擅自占据、使用他人财产的违法举动思想观念稀薄,违背交通法规所导致。高童自身所答允担的责任应由其监护人承担,ofo在本案事故中无任何过错,不答允担赔偿责任。
2018年3月6日,静安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由平安财险分公司付出高童家属交强险赔付款11万余元、商业三者险赔付结算款44万余元,共计55万余元。据法院介绍,原案中涉及ofo的索赔部分已另案处理,目前法院已经受理,并已进行了庭前证据交换,近日将开庭审理。
原告的代理律师曾向媒体透露表现,因为这起交通事故案件中ofo属于间接侵权,法院建议把ofo从案件被告中撤掉另行起诉。2018年2月,原告对ofo所属的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另案起诉。根据之前的诉请,原告请求法院判令ofo小黄车公司向原告赔偿死亡赔偿金61万余元及精神损害赔偿金700万元,共计761万余元。